沪银保监复〔2022〕190号
浙商银行上海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王燕红任职资格的请示》(浙商银沪发〔2022〕11号)收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王燕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凯发官网手机版,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上海银保监局
2022年3月25日